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戴稳胜近日就相关热点接受本网专访。
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增进民生福祉
中宏网记者:结合当前形势,您怎么看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
戴稳胜: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于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稳定,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定生活有重要意义。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旨在通过社会共济的方式,减轻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稳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以及人口流动的频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障人民生活基本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风险共担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健全参保长效机制,能够确保更多居民被纳入医保体系,从而在面对疾病风险时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
确保充分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保证基本医保可持续发展。大数法则是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之一,意味着在足够大的样本量下,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趋于稳定。与商业医疗保险追求年度均衡不同,基本医疗保险追求长期甚至是跨代的均衡,因而保持参保长效性意味着在长时间跨度上更多风险单位纳入体系,从而使得基金收入更加稳定,能够更好地应对风险事件带来的支付压力。健全参保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长期参保率,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我们需要满足群众多元化参保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人口跨区域流动成为常态。传统的户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保。健全参保长效机制,放宽参保户籍限制,使居民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点,有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参保需求,提高参保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健全长效机制有利于提高长期参保率的新变化
《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二是优化管理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
中宏网记者:在您看来,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有哪些有利于提高长期参保率的变化?
戴稳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新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举措将打破户籍壁垒,使得更多居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满一定年限的居民,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种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鼓励居民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率。
三是优化筹资政策。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呈合理的比例结构。同时,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这些措施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参保意愿。
总的来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是保障人民生活基本稳定、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筹资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部门联动、科技促进自动续保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参保率,确保更多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同时,加强民众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教育也是推动参保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基础。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二是优化管理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评价,保障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措施平稳落地。
中宏网记者:结合《指导意见》精神,您对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何思考和建言?
戴稳胜:我想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加强民众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教育。提高居民的参保意识是健全参保长效机制的基础。通过加强风险理念和“保险姓保”理念的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认识到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增强主动参保意识。可以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建议继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提高大病保险待遇、降低待遇等待期等措施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同时,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参保需求。例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制定专门的参保政策,降低参保门槛和成本。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从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管理服务、动员宣传、绩效考核、待遇保障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性举措,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可及性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规范性。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此外,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医保部门应统筹做好参保动员、预算编制、基金收支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参保登记和失业保险金人员医保缴费工作;财政部门应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学生参保水平。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参保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发挥科技力量,实现精准管理。国家医保局要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定期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省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并定期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和分析应用,为精准扩面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大数据链接手机APP,保随人走,随地参保,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自动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