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

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

来源:中宏网 2024-04-1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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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也被称为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本次“国九条”突出了两大特点:一是强调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二是通过对资本市场全链条的强监管来防范风险,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指的是坚持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坚持资本市场服务全国经济工作大局的正确方向,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工作中心,以金融强国建设作为工作目标。 为此,《意见》特别擘画了未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宏伟蓝图。从未来5年的短期目标,到2035年前的中期目标,再到本世纪中叶的长期目标,最终将实现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工作的人民性,是要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增强资本市场的财富管理功能,让全民享有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对资本市场全链条的强监管,突出了《意见》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是针对2023年8月以来中国股市大幅波动所暴露出的中国资本市场长期被掩盖的问题的精准施策。 资本市场的主体构成包括了融资方面的上市公司,中介方面的金融行业机构,投资方面的投资者和监管方面的监管机构。可以说,本次《意见》对不同主体面临的问题都给出了有力的监管对策。

从融资方面来看 ,《意见》第二、三、四、八条主要围绕上市公司“募投管退”四个环节做出了监管制度安排。首先在企业上市准入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资产质量。《意见》第二条提高企业上市标准,扩大现场检查范围,强调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全面打击各类“带病上市”,利益输送行为。其次,《意见》对资本市场服务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向引导做出了合理安排,突出了资本市场的政治性功能。《意见》第八条提出促进资本市场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进行支持,发挥服务科技创新功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上市企业的持续监管有助于持续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资产质量,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意见》第三条就强化上市企业公司治理,打击财务造假,违规减持,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鼓励上市企业分红,合理进行市值管理等做出了安排。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始终不够完善,造成了“壳”资源炒作,资本市场投资标的价值不足等问题。《意见》第四条规定,要形成常态化退市格局,并严格退市标准。

从中介方面来看 ,《意见》第五、六条从行业机构的经验理念、文化声誉、交易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证券基金的行业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的重要中介通道,其盈利从本质上来看是投资方和融资方为了交易匹配而付出的摩擦费用。我国的证券基金行业长期以来依托持牌经营优势,过于注重短期盈利性和规模扩张,忽视了对投融资两端客户的服务能力提升。《意见》强调要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资本市场的风险来源往往是金融机构的交易行为,《意见》提出要对股市、债市、期货等领域进行风险整治,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对于异常交易,高频量化交易,恶意做空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应对。

从投资方面来看, 《意见》第七条提出将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从资金盈利模式来看,短期资金倾向于快速交易,通过资产价格波动赚取收益,而长期资金倾向于持有配置,通过资产的生息/分红获取回报。因此,提升长期资金占比有助于资本市场价格稳定,降低了资产价格暴涨暴跌带来的风险。此外,长期资金占比的提升也有助于融资企业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更愿意从事高回报创新投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长期资金的一大来源是我国居民的各类保险资金,养老金和企业年金。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居民的资产回报,提高财产性收入。

从监管方面来看 ,《意见》第九条从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行政机构协调和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首先,《意见》具体指明了未来需要修订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为接下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提供了具体的抓手。其次,《意见》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行政司法跨部门协调,中央地方跨层级协调提出了要求,有助于实现监管力量形成合力。最后,监管部门自身的作风素质决定了监管执行的智慧和力度,《意见》对各类腐败问题和错误思想进行了坚决纠正。

总的来看,本次“国九条”的提出切实回应了全社会对资本市场各类问题的关切,拿出了具体的行动措施和长远规划,为资本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接下来,我国监管部门可以按图索骥,以严监管和防风险为切入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者:何青,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海龙,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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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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