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动生态涵养区发展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1-05 13:30:05

北京市11月5日发布《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了,在提高生态涵养区各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基础上,加大市级转移支付力度。

同时,通过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等优质项目。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的大氧吧,是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土地面积11259.3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68%;2017年常住人口266.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3%。

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已经取得良好成效。2005年开始,北京实行城市功能分区,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品质明显提升。通过持续实施百万亩造林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长制等,2017年生态涵养区7区PM2.5年均浓度除个别区外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多数处于50微克/立方米上下;森林覆盖率达到53.25%,比全市高10.25个百分点。

《实施意见》提出,将对生态涵养区加大市级投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生态涵养区建设项目的范围和比例,促进区域发展条件改善。

加大对生态涵养区乡村旅游发展涉及的瓶颈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市级资金给予100%支持。房山区、昌平区山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项目纳入生态涵养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园林绿化和乡镇道路建设市级资金支持比例提高到100%,污水处理骨干管网、供水设施、教育医疗设施建设市级资金支持比例提高到90%。

此外,根据《实施意见》,北京调整完善现行基础设施运维和公共服务领域市级财政差异化支持政策,向生态涵养区倾斜。

北京安排生态涵养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奖补资金,对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高的区优先给予补助。在现行市对区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基础上,每年再新增安排生态涵养区每个区1亿元;对生态涵养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日常定额部分)给予100%补助。提高生态涵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利用好绩效成本预算改革成果,对生态涵养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支持。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将统筹实施“两山三库五河”生态保护,系统推进“一城两带多园”绿色发展,走出一条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着力将生态涵养区建设成为展现北京美丽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的典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其中,“两山”指北部燕山、西部西山,“三库”指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怀柔水库,“五河”指东部泃河、北部潮白河、中部北运河、西部永定河、西南部拒马河。“一城”指怀柔科学城,“两带”指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多园”指中关村科技园区生态涵养区各区分园、雁栖湖国际会都、2019年北京世园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等功能园区和绿色产业园区。(中国日报北京记者站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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