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未成年人受侵害案父母多采取“放养”模式

作者:岳崎 来源:北京晨报
2017-07-23 0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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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是家长、学校对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的薄弱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屡有发生。日前,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自2014年以来,该院少年庭共审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212件,其中发生在寒暑假期的共57件,占27%,主要涉及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罪名。

朝阳法院调研显示,假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大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地带。由于这些场所外来人口集中,居住人员混杂,社会管理薄弱,且所租住的房屋多为平房、大杂院,缺乏必要的安全和防范设施。

调研显示,因生活和工作所迫,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父母对子女多采取“放养”的监护模式,缺乏足够的安全保护意识。此外,有些未成年人平时在老家上学,假期被接到在京务工的父母身边,但父母精力有限,往往对孩子不能进行有效的监护,将子女独自留守在家或外出玩耍,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有利时机。

例如,房东王某趁七岁的女童柳某独自在家,多次对她实施奸淫行为。柳某的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因父母在外面摆摊卖东西,平时很晚才能回家,柳某放学后一般是自己待在家里。房东王某趁机多次到柳某家里,对其进行性侵,而柳某不敢告诉父母,直到有天她告诉阿姨才案发。

法院表示,未成年人因假期空闲时间较多,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的机会增多,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有的未成年人盲目跟从陌生人一起吃喝玩乐,有的未成年女性通过QQ、微信等与陌生人交友并见面,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明显不足,极易受到犯罪侵害。

■法官建议

多了解孩子外出情况

朝阳法院少年庭法官刘佳表示,家长在假期要多了解孩子外出活动情况,尽量避免孩子出入酒吧、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针对孩子的行为异常应多留意,及时发现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居住环境复杂、管理薄弱,家长应尽量避免将子女置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未成年人假期外出游玩时,要避免选择时间太晚或地点偏僻的场所,不要随身携带大量钱财,如遇不法分子抢劫、勒索钱财,要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尽量记住犯罪分子诸如身高、体形、口音等特征,以便警方尽快破案。未成年人如在微信或QQ与陌生人聊天时,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未成年女性与异性交往时,不要随意饮酒,更不要随意与异性在外过夜,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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