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为持续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针对大气、水、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和曝光力度,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对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225起,处以罚款10062.75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案件229起,停产限产5起;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4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2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0起。
同时,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全市还对污染物超标排放、露天喷刷漆、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废气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违反环保相关管理制度等五大类共十起VOCs排放行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上半年,北京印发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执法行动的通知》,环保、城管、工商、质监、交通执法等十部门协同开展大气执法检查。根据季节性污染物排放特点,组织开展了“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执法行动”,采取日间常态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查处锅炉、工业企业、“三烧三尘”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锅炉、餐饮、汽修、印刷、家具等七个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大气违法行为1091起,处罚金额3550.55万元。
开展水和土壤环境执法
在水环境执法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市垃圾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纳污坑塘进行了全面排查,围绕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改善,会同通州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副中心凤港减河水环境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212起,处罚金额4339.2万元。
在土壤环境执法方面,市环保部门分阶段组织开展了公交行业、医疗机构、高校科院院所实验室危废专项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类违法行为224起,处罚金额38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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