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4项证明拟取消 公开征民意

来源:北京晨报
2017-07-10 0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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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84项证明拟取消 公开征民意

在去年取消1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基础上,市级部门之间互开互要的84项证明有望再次减负。即日起,这些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将在首都之窗公开征求企业和市民意见。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企业和市民意见,做出相应修改和完善。

现状 基层减少开具证明四成多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6年5月以来,北京市持续推进削减证明、便民利企专项行动。2016年底,市、区两级公布取消调整了1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得到了广大企业和群众、基层单位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取消129项证明后,基层开证明减了多少?市政府审改办负责人介绍,以广外街道办为例,清理证明前一年,共开具各类证明约1.8万余件,清理后半年下降到5000余件,年办理量下降了44%。

今年以来,北京市在继续深化基层证明清理的同时,重点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

240项证明“成熟一批、先清一批”

经过全面调研摸底,目前,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共240余项,涉及32个部门和单位,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影响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反响强烈。

按照“成熟一批、先清一批”原则,近期,市政府审改办集中力量对20个市政府部门主管的84项证明进行专项研究,并拟定了取消调整方案。其中,5项证明直接取消,79项证明取消后,调整为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其中23项证明部门内部调查办理,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从“群众来回跑”变为“部门协同办”。

亮点 “开门”征意见方便群众办事

比起去年首批取消129项证明,今年取消的这批84项证明,增加了公开征求各界意见的环节。

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形成这批取消调整方案,审改办会同各相关部门,逐项对证明名称、设定依据、管理意义、开具单位、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并采取发函征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过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本次在更大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是为了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使各项改革措施更加接地气。“改革的核心,就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服务型政府。标准就是老百姓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

拟取消的84项证明

5项证明直接取消

本次拟取消调整的84项证明中,有5项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或实际管理意义不大,直接予以取消。

例如,目前,科研人员申请科普类作品科技奖项时,需要提交由出版单位开具的作品出版质量证明。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这类证明属于政府部门应履行的职责。今后,此类证明予以取消,不准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企业申请设立彩票销售网点时,需要提交由相关银行出具的有五万元的存款证明。“这类证明难以保证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属于没有意义的证明。今后,予以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这位负责人说。

79项证明调整办理方式

30项证明持现有凭证可办

30项证明调整为依据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

目前,企业申请新建畜禽屠宰场、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办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或宗教组织申请设立宗教团体、设立宗教院校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产权方出具的相关场所的产权证明。“这类由产权方开出的证明,可信度比较低。”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产权方已持有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完全可以证明有关场所的性质和权属。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场所《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办理。

又如,外商申请设立变更外资企业,以及内资企业申请相关生产资质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相关完税证明,有的还需提交人社部门盖章的员工缴纳社保金名单,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很多负担。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已有的缴税凭证及通过互联网自助打印的相关社保金缴纳对账单办理。

23项证明简化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

目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在刚刚申请设立登记时,便要求提交相关体育器材的质量检验证明;民间艺人申请民间工艺大师认定时,则要求提交居(村)委会开具的艺龄证明等。

“这类证明往往难以开出,让申请人十分为难。”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协议或声明+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办理。

又如,农转非人员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申请人持《转非劳动办身份确认表》,先后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区人社局加盖三级的公章。今后,这类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23项证明改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

还有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目前,京外建筑企业申请办理在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分包合同变更、施工队长信息登记、劳动合同延期、聘任解除等事项时,都需要企业先到本省市驻京建管处初审并盖章,然后再到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今后,这类初审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市住建部门与相关驻京建管处直接对接、内部核实,不需来京企业往返跑。

再如,北京市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商用化资助时,需要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费印制近三个月专利登记簿(副本),以验证相关资质。

“从实际看,该专利资质属于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这类手续取消,拟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核实办理。

3项证明网络核验办理

另有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目前,企业申请购买小客车指标期间,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办理。

“目前,市工商部门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对企业名称变情况向社会公开。”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交通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核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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