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日前下发相关文件,清理规范56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设立,申请人提供的验资证明,不再必须由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这些被清理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环保、质监、交通、国土、民政、金融等多个领域,比如环保领域,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有效排放污染物测试,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民政领域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其他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提供验资证明,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上,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文化方面,对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等。
北京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此次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特别是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的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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