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变造驾照撞死人 司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 通讯员 朱郡臣)韩某变造驾驶证,用以应聘物流公司司机岗位。入职后一次出车时,韩某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名路人,顺义检察院以涉嫌变造身份证件罪、交通肇事罪将他公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韩某两项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被告人韩某将他人机动车驾驶证A2驾照照片替换为自己的照片,并持该证冒名到某物流公司工作。2016年12月,韩某入职后一次出车时,驾驶重型半挂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胡某相撞。后经鉴定,胡某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人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韩某供述,之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是因为视野盲区,没有看到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变造身份证件罪,但韩某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并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韩某两项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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