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热的话题莫过于共享单车了,但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共享单车在押金管理、支付安全、信息保护、车辆投放等方面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北京市工商局5日公布3月消费者投诉分析公示,共享单车成为当月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统计,3月,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1306件,接待消费者咨询4350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3.16万元。
消费者张女士租赁某公司的自行车,在该公司“共享单车”APP上交纳了一定数额的押金并向账户充值,网站承诺“押金、余额随时可退”。张女士归还车后要求尽快退还押金及账户余额,遭到对方无故拖延。经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已为消费者退还押金与余额。
据工商部门统计,3月,工商部门接到有关“共享单车”问题主要集中在不退押金、余额方面,除此以外还存在交纳租车押金后APP仍然提示“未交押金,需要再次交押金”情况;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故障车多或车辆分布不均导致无法正常骑行;商家公示的客服热线无法接通等问题。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首先,由于租用共享单车时需要下载APP,建议消费者在手机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共享单车APP软件,避免遭遇山寨APP而导致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其次,要了解共享单车的收费标准。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使用费用及押金有所区别。每一次骑行后请消费者确认行车轨迹或使用时间后进行付款,避免出现多计费的情况;同时,呼吁消费者共同遵守用车规则。不要用外加车锁方式将共享单车变为私用品,或破坏车辆,导致车辆人为损坏;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区域,以免导致阻碍交通。(记者 陈琳)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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