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真就离不了珍稀动植物?

作者:蔡文清
2017-03-13 1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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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最近成网红。事实上,穿山甲是世界上遭受非法贸易最为严重的哺乳动物。曾几何时,这种全身覆有鳞片身披铠甲的物种广泛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大部分地区,而现如今,穿山甲种群数量锐减,濒临灭绝。为此人们专门设立了“世界穿山甲日”。

    “穿山甲宴,肉汤可祛风止痛,血炒饭可活血通络,冰糖胆汁可清肝明目。”这样一条微博掀开了“食用穿山甲一直存在于民间”的事实,炫富似的微博内容可谓人类对穿山甲血淋淋赤裸裸的解剖,这种既没牙、视力又很差的可怜生命一旦被捕获,难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命运。光食肉还不够,在某些地区,穿山甲鳞片被认为具有药效,一些中医书籍说穿山甲片可以“通经络,去风湿,治疮癞,下乳汁”。而穿山甲片之所以被认为能“通经下乳”,则是因为中医相信“此物穴山而居,寓水而食,出阴入阳,能窜经络”。

    吃肉剥鳞,穿山甲在某些人眼里貌似全身都是宝,于是成为国际动物走私市场上的香饽饽,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数据显示,仅去年夏天,香港三次共截获穿山甲鳞片13.4吨。2015年,IFAW数据显示,全球被缴获的穿山甲数量总计约42000只,这些穿山甲都是从野外偷猎并被非法贸易。国际刑警组织估计缴获的数量仅占实际走私总量的10%到20%。

    “人类成了穿山甲的终极捕食者。穿山甲被猎杀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IFAW名誉董事会成员、国际知名动物保育人士和环境保护人士珍·古道尔说,“穿山甲正濒临灭绝。” 

    为了保护穿山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自2000年开始,对亚洲的所有种穿山甲实行零配额,由此穿山甲贸易从亚洲被转向非洲,致使非洲穿山甲的生存也受到严重威胁。在2016年,全球8种穿山甲被提升至附录I,公约还禁止了穿山甲的国际商业性贸易。

    在我国,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贩卖、食用穿山甲是违法行为。不过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绿发会)披露,虽然我国禁止食用穿山甲,但是依旧允许合法的药用。每年国家林业局均下达穿山甲片的消耗控制量,根据2008年至2015年这7年的数据看来,总消耗控制量约为186吨,平均每年在26.6吨左右。

    绿发会认为,正因为“可以合法药用”这个大口子,使得洗白走私甲片成为可能,增加了管理和执法成本,并且误导公众,认为穿山甲是可以贸易的。

    而实际上,穿山甲早已无法满足药用需求。据绿发会统计,上世纪60年代,全国穿山甲年捕获量在17万至18万只;80年代初开始,穿山甲种群数量开始下降,并愈演愈烈,此后的10年间至少锐减了80%;到了90年代末,穿山甲种群密度就已经很低,一些主要栖息地出现绝迹的情况,例如广东省的年收购量总计才几百千克,多数地区已无甲片可收购。

    不仅药用动物的濒危情况严重,珍贵的药用植物资源也在枯萎,一些中药材如甘草、麻黄、银柴胡、肉苁蓉、雪莲、 红景天、冬虫夏草、川贝母等由于过度采挖或掠夺式开发,资源量逐年萎缩,已影响到中医临床用药及制药企业的生产。

    目前我国的濒危植物在3000种左右,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主任黄璐琦介绍,其中60%到70%是药用植物,这不仅对野生中药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也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 

    一直以来,珍贵的野生动物和植物到底能不能入药都存在着争议。《中医药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在审议时,其中涉及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条款,都引起舆论争辩,一方认为,这些濒危药用野生动物必须明确规定不允许入药,因为入药之后会激励大量猎杀,加速甚至导致某些物种的灭绝。而另一方则提出,动物保护应该“兼顾名贵中药麝香、熊胆粉、犀角等的传承与发展”,一名骨科医生说,“虎骨在接骨续筋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目前被禁止使用,大大影响了治疗效果。”

    “某一野生动物物种入药的前提是要有相当的资源量,如果是濒危的、国际或国内保护的,就应该坚决取缔药用,待能成为有一定资源量的资源时才可以考虑使用。”对于二者的矛盾,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高级总监、首席研究员范志勇说。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则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大前提是对的,但是在没有找到野生动物入药的替代品之前,我们要兼顾保护和利用,要“兽道”,也要“人道”,还是应考虑适度允许入药。张伯礼认为“不应该用濒危稀缺中药材做保健品、化妆品,只能用于治疗药品。” 

    本报记者 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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