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北京生态资源资产核算

作者:武红利 来源:北京日报
2017-03-07 1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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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北京打造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常委、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认为,北京市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资源环境压力矛盾日益突出,亟须开展生态资源核算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是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前提和基础。高吉喜建议,北京针对城市生态系统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适合北京地区的生态资产核算体系,对全市的生态资源进行科学的认识和评估,将生态资源的价值全面客观地体现在城市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在摸清生态资源家底的基础上,完善配套的生态文明制度,用制度保护环境,能从根本上改变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

  高吉喜谈到,生态资产核算的难点之一是确定合理的核算体系,也就是哪些生态资源以及生态资产产生的生态服务应该纳入北京市生态资源资产核算的范畴。他建议,完善的生态资源资产核算至少应包括生态用地、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三部分内容。其中生态用地,是指一切具有生物生产能力的土地,是生态系统存在的载体,如森林、草地、湿地、农田、荒漠等土地类型;生态服务是指生态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给人类带来的间接使用价值,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物种保育、生态固碳、气候调节、防风固沙、科研文化、休闲旅游等;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生产出的可以供人类直接利用的物质,包括干净水源、清新空气等。在目前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生态用地为主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

  生态资源的价值量评估也是生态资源资产核算的难点。对此,高吉喜建议,北京市在借鉴影子价格法、收益还原法、净价法、边际社会成本法等评估方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生态资源价值量核算评估制度。

  高吉喜还建议,北京市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时应明确生态资源的产权,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且生态资源核算最终应服务于业务化目标,“最终的核算技术体系和方法需要适合以区为单位的业务化特征,便于今后以区为单位开展连续的业务统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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