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京)记者昨天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被公司当成“包袱”甩走的33名长期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一线工人,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05万余元赔偿款。
解某等33名劳动者原在一家建筑材料公司工作,平时生产时除了要忍受噪音外,难免会吸入石灰粉尘。他们工作时间最长的超过20年,短的也有七八年,都与公司签订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按理说,公司应该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可有些劳动者已经在职业病医院检查出“尘肺待排”,公司为了甩掉“包袱”,强迫他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遭到工人们的一致拒绝后,公司干脆暂停了他们的工作,将其轰出工厂。在失去食宿、生活来源后,工人们情绪激动,与公司的保安发生冲突。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告诉工人应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并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市法援中心指派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代理此案。王佳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工人们的诉求后,首先对他们进行安抚,以防他们出现过激行为。随后指导他们进行调查取证,收集到了部分证据材料。
王佳分析,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33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些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一线工人,公司也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这些都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此外,该公司还存在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违法行为。
王佳代理33名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最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公司系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支持了劳动者主张的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
在二审过程中,经法院及承办律师多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主动履行协议,支付了33名劳动者305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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