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骂人男孩被处行政拘留不执行

作者:孙宏阳 来源:北京日报
2017-03-07 1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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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女子涉嫌违反地铁管理规定,警方进行教育

  来源: 北京日报 2017年03月07日 版次: 06作者:

  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昨晚,市公安局通报了地铁车厢内男子辱骂、推搡女孩事件最新进展,男子张某17岁,本市户籍。因当事两名女孩请求张某扫手机二维码推销产品遭拒、引发争吵,后张某对二人实施辱骂、抢手机、推搡等行为。因张某系未成年人,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并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对扫码推销产品的两名女孩进行了教育。

  3月4日晚,一段“男子地铁车厢辱骂推搡两名女子”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时长2分21秒,视频中,一名身着灰色羽绒服的男子先是对着一名短发女子频爆粗口,而后辱骂前来帮忙劝说的这名女子的朋友。其间,女子的朋友问道:“她惹着你什么了,你可以不扫。”男子回复称:“我摆手她没看见啊?”

  口角争执期间,短发女子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男子发现后,抢夺短发女子手机并持续辱骂女子及其朋友。行至地铁健德门站时,女子及其朋友向男子索要被抢手机,男子口称“你下去我就给你”,并在车厢即将关闭车门时猛推短发女子,将其推出车厢。该视频热传后随即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昨晚,北京警方通报,针对3月4日以来网传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十号线车厢内的视频,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将视频中的男子张某(17岁,本市户籍)查获,并向视频中的当事女子蒲某某、胡某某和视频拍摄及首次上传网络人员等核实情况,全面查清了案件事实。 经调查,因当事女子蒲某某、胡某某请求张某扫手机二维码推销产品遭拒、引发争吵,后张某对二人实施辱骂、抢手机、推搡等行为。经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核实,二人未受伤,手机等财物未损坏。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向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真诚道歉,获得了对方谅解。因张某悔过态度好,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决定行政拘留5日,并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对蒲某某、胡某某等二人在地铁车厢要求他人扫码推销产品等涉嫌违反地铁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警方已通报相关主责单位,并对二人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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