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琳)密云市政市容委原副主任李仕利在主管大唐煤制气管道工程期间,先后13次收受人民币560万元为他人提高拆迁补偿额。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仕利有期徒刑11年。
受贿被人举报后主动投案
李仕利今年53岁,去年9月他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4年间,李仕利在担任密云县大城子镇副镇长、北京市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密云县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十三次收受人民币560万元。在被人举报并接到检方接受调查的通知后,李仕利于2014年5月26日主动投案。
李仕利在2011年负责协助大唐煤制气管道工程拆迁工作,2012年担任密云大唐煤制气管道工程指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据悉,在处理这项工作期间,李仕利收受了大量钱款,送钱人员包括村民、村干部甚至镇长。
主管拆迁工作时多次收受钱款
一位聂家峪村村民证言称,大唐天然气管道占用了他承包的鱼塘。他托人找到李仕利希望能够提高赔偿额。2013年5月,赔偿金最终定为320万元,但赔偿款迟迟没有拨付,这位村民便用报纸包了5万现金放在手提袋中,送到李仕利在市政管委的办公室。这位村民在得到补偿款后,又用报纸包了5万元现金送至李仕利办公室。
2013年1月,大唐燃气工程需要占用聂家峪村一部分集体土地,李仕利认为补偿金额过高,便找到聂家峪村村支书王某,希望能够降低集体土地赔偿金,降低的部分可以补给王某。王某找了自家亲戚等9人的身份证,制作了12张补偿协议书,最终获得了545万的补偿。为了感谢李仕利,王某在2013年春节前夕将150万现金装在深蓝色大旅行袋内送到李仕利家中。
因自首获轻判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法院查明,密云某镇镇长胡某也因为拆迁补偿而送钱给李仕利。胡某称该镇提出的补偿评估价为1.8亿元,但市政管委认可的数额较低,拆迁进展很慢。胡某向某村借款50万元送给李仕利,希望李仕利能多给该镇一些补偿。此后李仕利又提出需要80万元,胡某再次借款送到其家门口。随后李仕利在负责大唐管道密云段工程拆迁补偿工作过程中,为该镇提高拆迁补偿提供帮助。
法院认为,李仕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56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李仕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三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仕利有期徒刑11年,涉案赃款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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