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65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17人被异地公诉

来源:法制网
2015-03-31 14: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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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可以排除权力和人际关系网的干扰,有利于腐败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

我国已经提出要制定反腐败法,可以在这部法律中规定授权条款,腐败案件的管辖适用特别程序,比如异地审理,并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衔接

本报记者陈磊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栏目透露了此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阳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制日报》记者根据“权威发布”栏目消息统计,截至3月29日,十八大以来落马的65名省部级官员中,已经有17名官员的贪腐案件实行异地审理。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过多年实践之后,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慢慢变成了一种常态”。

异地审判可排除干扰

公开资料显示,阳宝华是湖南省衡山县人,仕途上从未离开湖南,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阳宝华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此时距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去年5月26日发布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消息,已经过去整整10个月。

去年7月,中央纪委对阳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阳宝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阳宝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

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阳宝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阳宝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8个月后,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阳宝华涉嫌受贿一案异地审查起诉。

十八大以来,已经有65名省部级官员被宣布查处(不含军队官员),另有4名副国级及以上官员—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被查处。

上述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阳宝华是最新一个在异地审查起诉的省部级官员,王素毅则是第一个。

王素毅是60后省部级官员,出生于1961年,2010年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一职,跻身副部级官员行列。

2013年6月,王素毅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调查结束后,王素毅涉嫌受贿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素毅受贿案。一个多月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至上诉期届满,王素毅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王素毅成为十八大后落马、首个被异地审查起诉并获刑的省部级官员。

统计显示,截至3月29日,十八大以来落马的65名省部级官员中,已经有17名官员的贪腐案件被提起公诉并且全部实行异地审理。

这些官员包括王素毅、李达球、刘铁男、童名谦、陈柏槐、倪发科、季建业、廖少华、沈培平、陈安众、郭有明、李春城、蒋洁敏、郭永祥、王永春、祝作利和阳宝华。

此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可以排除权力和人际关系网的干扰,有利于腐败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

程雷也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指定管辖规定,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可以异地审理,这样有利于排除干扰因素,确保审判公正。

十六大至十八大异地审23名高官

2003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此案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根据公开资料,李嘉廷也是十六大后首个实行异地审理的省部级官员。

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李嘉廷在内,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共有9名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实行异地审理,涉及北京、山东、湖北和浙江4地。

在北京审理的5起案件分别是: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除了李嘉廷之外,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和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两起案件在山东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此外,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荆福生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十七大至十八大期间(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实行异地审理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贪腐案件数量上升到14名,涉及地区扩展至9个地区,包括河北、天津、山东、河南等地。

此轮异地审理,河北包揽3起案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在沧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一案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有两起案件在山东审理,但并不在此前有过审理经验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而是由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案。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案。北京地区此轮没有异地审理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贪腐案。

任建明指出,考虑到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属于中央直管干部,由中央纪委直接审查,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案件大多选择北京或北京周边地区审理,有利于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司法机关的业务水平。

此外,十七大期间落马、十八大以后被异地审理的案件有3起,包括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受审,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建议反腐败法设贪腐案特别程序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3月1日至29日,包括阳宝华在内,共有6名省部级官员被异地审查起诉,整个2月份有3名省部级官员被异地审查起诉,1月份没有。整个2014年则共有8名省部级官员被异地审查起诉。也就是说,2015年前3个月异地审理案件数量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总量。

统计显示,一共有10个地区承担了异地审查起诉的工作,湖北省以4起案件居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北京审理3起案件:除了王素毅之外,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河北和山东各以两起案件紧随北京之后,其他6起案件分别由安徽、河南、福建、陕西、广西、吉林管辖。

任建明此前预测,十八大之后刮起的反腐风暴力度空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纷纷落马,在此背景下,将会有更多的地方被纳入异地审理的候选地,以确保案件审理的进度和效率。

程雷建议,对于异地审理的候选地,可以建立比较明确的规则,在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提下,考虑管辖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就近选择,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此轮异地审查起诉省部级贪腐官员之前,也有案件在官员任职地审查起诉。

十七大至十八大期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案。王益、康日新、陈同海任职地都是北京。

十七大至十八大之间落马,十八大之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的铁道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主要任职地同样是北京。

程雷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在实践基础上,可以建立腐败案件的特别程序。我国已经提出要制定反腐败法,可以在这部法律中规定授权条款,腐败案件的管辖适用特别程序,比如异地审理,并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衔接。

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处置涉案财物的程序、制度和机制。

程雷建议,根据上述意见精神,应当对刑诉法相关规定进行修改,规范和完善涉案财物的处置,为异地审理贪腐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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