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又一名司机被公诉

作者:岳亦雷 来源:晨报
2015-03-20 0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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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岳亦雷)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司机杨常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已于3月16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这是第二名宋建国的司机被公诉。

今年2月6日,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宋建国涉嫌受贿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据报道,宋建国涉嫌受贿事项与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期间为谭峰(已被公诉)等相关个人,以及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及其他请托事项有关。

随着宋建国被公诉,其身边人员的不法行为也随之被曝光。此次被公诉的被告人杨常明是宋建国第二名被法办的司机。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杨常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5年3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宋建国的另一名司机管某此前已被法办。只有初中文化的管某在北京市交管局担任临时工,2010年,管某成了宋建国的替班司机。2012年间,管某接受社会人员杨某请托,利用宋建国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并收取好处费5万元,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

同样因违规办车牌被法办的还有交管局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其在2007年至2012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提供便利,收取钱款13万元和燕莎商城购物卡40张,共价值20万元,以及报销个人费用人民币2.3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宋海燕有期徒刑10年。今年2月,三中院终审驳回宋海燕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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