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郭金龙参加审议

2015-03-11 13: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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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团召开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参加审议。

刘新成代表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切实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立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对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建议进一步深刻领会“人大主导立法”的内涵,适应立法法修订后立法权限下放的实际需要,加强各级人大立法专业队伍的建设。

王尔乘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系统总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来的重要经验,作为国家立法机构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建议进一步加强党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代表选举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搞利益交换,切实保证廉洁,切实保证代表结构符合要求。

周其凤代表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有一个完善、高质量、符合当前现实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基础,立法法修订可以说是正当其时。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不仅是做好立法工作的保障,也是人大制度赋予代表的权利和责任,希望今后每年都能至少有一个法律案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

闫傲霜代表建议,加强人大中长期立法规划工作,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整个法律体系进一步完整,加强对现行法律的评估和审查,努力提高立法能力现代化。

杨晓超代表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建议深入研究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税率之间的关系,在依法确定税种的同时,税率也应该依法确定,防止部门和地方对“税收法定”原则随意解释,在今后执行中出现随意地增税、减税。税收对于每个企业和公民来说,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成本,是不应该随意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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