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郑州全媒体新闻中心两会记者专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建议
近年来,民营博物馆、民营美术馆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与国有博物馆、美术馆一起,在遗产保存、公共服务、辅助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其发展过程中也遭遇瓶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关注的就是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享受财政支持的问题。
昨日,张海接受了郑州全媒体新闻中心两会记者的专访,就这个问题畅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还建议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通过奖项的设立,推动改变文艺创作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状。
民营博物馆、美术馆
期待国家支持
国家文物局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已有各类民办博物馆647家,占当年博物馆总数的16.7%。2013首届中国民营美术馆发展论坛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美术馆400余家,其中民营美术馆占了1/3。
民营博物馆、美术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市场,服务于公众,已渐渐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博物馆、美术馆一起在遗产保存、公共服务、辅助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从法律上讲,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和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长期以来,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在诸多方面无法享有和国有博物馆一样的待遇。
目前,对外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和捐助。如果企业和个人资金出现问题,或者终止资金支持,这类博物馆和美术馆就面临着关门的危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十分期待国家给予支持。
郑州至为古代艺术博物馆是一家去年5月才开馆的民营博物馆,展品以陶瓷为主,兼展石器、金银器、漆木器、玉器等,每周二至周日免费开放。开馆以来,已举办了三四次专题展览。据该博物馆馆长徐志玮介绍,尽管他们已尽可能节约开支,全职员工也只有4名,但算上房租、水电费、物业费、员工工资等,一年的支出也有100万元。这还不算开业之前的装修、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的支出。目前,该博物馆的基本运行都是靠徐志玮其他方面的收入来维持。
“靠这种方式运行不是一种健康、可持续的方式。民营博物馆要找到符合自身的发展方式和方向,同时国家也给予一定扶持,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徐志玮说。
北京杏坛美术馆馆长黄和平受访时说,美术馆的运营需要投入巨大资金,在民营美术馆从自身角度做出努力的同时,国家也应对免费开放的民营美术馆给予扶持。
国内已有城市成功“试水”
“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同样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却享受不到国家的资金支持,需要自己买单,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张海受访时说。
虽然国家的具体支持政策还没有出来,但国内个别城市已经探索出台了对民办美术馆的相关资助政策。
2014年1月,苏州市文广新局和苏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试行)》,在场馆建设、租赁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
无独有偶。北京市文化局也下发《关于征集2014年北京市民营美术馆奖励扶持项目的通知》,针对常年向公众开放的民营美术馆,对其优秀展览项目、优秀公共教育和推广项目进行奖励扶持。
“这表明地方政府已经关注到了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生存现状,并开始帮扶。”张海认为,苏州、北京有关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财政扶持政策可以作为制定全国相关政策的参考。
三条建议盼“利好”落到实处
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博物馆条例(草案)》,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出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
其实早在2008年,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但这两个文件针对的都是国有博物馆、美术馆。
“既然《博物馆条例(草案)》提出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的意见,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也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张海说,但《条例(草案)》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出台配套的具体政策,否则“利好”难以落到实处。
为此,他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制定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标准,采用自主申报、评估验收、认定备案的方式确定免费开放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名录。二是对符合规定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中对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的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建立针对免费开放民营博物馆、美术馆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采用年度申报与年检制度,及时增加、取消或替补。
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 激励优秀作品产生
采访过程中,张海还畅谈了对于设立文艺类政府最高奖的看法。
张海说,目前针对科技领域,国务院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但文化艺术领域欠缺政府最高奖。
张海建议,国家在统筹整合文艺类奖项时,是否可以考虑增设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授予获奖者“人民艺术家”称号或者类似称号。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获奖?张海认为,获奖者应该是在文艺创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代表这个时代某一文艺创作门类的最高水平,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德艺双馨,且年龄必须在70岁以上;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由中宣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部门配合评定推选,报请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可以政府财政拨付,也可以通过企业赞助的形式获得。
“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是文艺界不少人士的心声,也是激励文艺界产生优秀作品的一种手段。”张海说,相信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的设立,对改变当前文艺创作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状能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据了解,目前日本设有国家最高奖—文化勋章,授予在科学技术与艺术文化的发展提升有显著功绩者的勋章。获奖者除了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外,还有在文化艺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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