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道超车司机撞人获缓刑

作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2015-02-27 09: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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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张某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超车,将一名骑车人撞死,事后赔偿6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某现年23岁。2014年8月13日17时许,张某驾驶白色现代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通州区张家湾镇后街村张采路。他想从左侧超车,但是发现对面来车太多,因此进入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结果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车人王某死亡。

通州交通支队认定,张某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认定其负全部责任。

受审时,张某认罪。经法院调解,张某通过家属一次性赔偿王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无犯罪记录,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获得谅解,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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