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保障房4试点近期分配 购房家庭只需承担房屋建设费用

作者:刘雪玉 来源:京华时报
2015-02-27 09:31:18
分享

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合作建房,这种合作型保障房是北京的一个创举。京华时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试点的4个合作型保障房项目近期将陆续启动分配。目前测算出的购房家庭需承担的房屋建设费用为每平方米5000元到6000元。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该条例创造性地提出了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此前,北京已选择丰台高立庄、石景山南宫、石景山五里坨、通州土桥4个项目进行合作型保障房试点,共计可提供房源5000套,均由公租房改为合作型保障房。

据市住保办介绍,正在试点的4个合作型保障房项目,近期将陆续启动分配。该类住房面向本市保障房备案家庭,对于收入更少的经适房家庭会优先分配,购房家庭只需承担房屋建设费用,包括建安成本,小区内水电气热、绿化等配套建设成本,管理费以及企业代建利润等。目前试点项目的房屋建设费用正在测算,平均下来在每平方米5000元到6000元。

在上述4个试点项目中,石景山和丰台已经启动“预登记”公告程序,以调查被保障家庭的购房意向,其中石景山南宫项目已经结构封顶。

>>释疑

何为合作型保障房

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由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限定住房面积,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居民家庭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

这里所说的房屋建设费用,包括房屋建设安装费、配套建设费、代建费用等,具体金额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购房是否拥有产权

据市住保办负责人此前介绍,合作型保障房不发放产权证,居民家庭拥有部分产权还是长期使用权,需要根据试点情况、居民认可程度来看,试点达成共识后才会写入法律。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允许出租、出借。

申购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确定的申购条件是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员,无房家庭都可申请,但过去享受过各种政策性住房、福利性住房的家庭不能再申请。在将来的分配中,如供求矛盾比较大,合作型保障房的分配将有顺序性,低收入家庭将优先。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