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社保基金管理需透明

作者:孙乾 来源:京华时报
2014-12-25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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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孙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城乡医保问题未理顺

孙宝树委员提到,我国基本医疗体系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体制不顺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是部分群众重复参保,给国家财政造成浪费。二是社保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分别制定乡镇和农村医保政策,给政策统一实施带来困难。三是两部门分别设置了两套不同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增加了管理和运行成本。孙宝树提出,应对改革方案中上述内容的进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出明确说明。

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

针对报告中提出的“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性退休年龄政策”,苏晓云委员提出,建议尽快实施企业员工推迟退休年龄,“建议男的提高为65岁,女的提高到60岁”。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规定一个法定的最早退休年龄、一个正常的退休年龄、一个最迟的退休年龄,让老百姓自己选择,“如果只规定延迟退休,我相信100%的人都会反对。如果选择延迟退休,退休金可以增加很多,让老百姓自己选择,这样更人性化”。

社保基金管理需透明

车光铁委员称:“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37亿和5.9亿,说明相当一部分人还未参保。”

车光铁分析,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是公众对社保体系缺乏了解和信心。建议加大社保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力度,以全面细化的信息公开,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参与,“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使个人对未来能享受的各类保障有可估量的、良好的预期,从而提升参保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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