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寄养家政店妈妈失联 体检后送至救助站

作者:北京晨报 来源:综合
2014-12-25 1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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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7个月大的女婴“小兴丰”被妈妈送到大兴区的一家月嫂家政服务中心交给董女士寄养,谁知几天后,董女士却联系不上兴丰妈妈,遂报警。大兴区兴丰派出所的民警经查,孩子母亲是北方人,手机一直关机也暂时无法联系。在给孩子做了身体检查后,民警将其送到朝阳区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寄养。目前警方还在帮助小兴丰找妈妈。

事发

出200元寄养女婴

昨天下午,家政服务中心的月嫂董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小兴丰是在19日上午被妈妈送到服务中心的。“当时她穿着一件灰色单衣,在大风里冻得瑟瑟发抖。孩子穿着一件小棉衣,用小被子裹着。”董女士回忆,当时孩子妈妈一脸焦急神情,说想把孩子寄养在店里一天,边说边塞过来200元钱,“她说自己有急事,没办法带着孩子,等事情办完就把孩子领走。我跟她要孩子的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明,但她都没办法提供。”董女士说,见她有意相拒,孩子妈妈便苦苦哀求,“我一心软就答应了,让她留下了手机号和身份证号。”

董女士说,小兴丰很可爱,气色不错,只是送来时可能受冻,有些咳嗽。“她当时穿得太少,我把自己儿子的小衣服都给她穿上,还买了吃的。第二天,她妈妈给孩子送来一些奶粉,说事情还没办完,就又走了。”转眼两天过去,还是不见小兴丰妈妈来接,董女士遂致电对方,谁料对方手机一直关机,“我又等了一天,还是联系不上,我就赶紧报警了。”

救助

经体检后送至救助站

接到董女士报警,大兴区兴丰派出所的民警肖蕊赶到家政中心。“那孩子长得特别可爱,眼睛大大的,小脸白白的,见人就笑。”肖蕊说,她通过兴丰妈妈的身份证号找到其个人信息,发现二人确系母女,刚刚7个月大,不过兴丰妈妈并非北京市户口,没有暂住地登记,无法寻找。“她的手机也始终打不通。我们就先把孩子送到了大兴区医院,住院两天检查,确定身体健康,随后和民政部门办理了寄养手续。”

在小兴丰被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的时候,肖蕊和董女士给她买了零食、纸尿裤、衣服,装满车子的后备厢。“我们现在就是要全力帮助她找妈妈,希望她能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长大。但我们也有顾虑,孩子被家长领回后,会不会再次被遗弃。”

法官释法

弃婴触犯刑法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小兴丰妈妈弃婴的做法已触犯刑法。“丢弃婴儿造成后果严重者会构成遗弃罪。”他称,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首先由公安部门介入进行立案侦查,寻找遗弃儿童的家人。对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找到遗弃儿童者后,进行思想教育,规劝领回孩子。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找到遗弃儿童者后,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构成遗弃罪的将依法进行严惩。”

小兴丰的辗转路

●地点:家政服务中心

19日,女子送孩子到中心,交200元钱请求寄养1天。

20日,女子送来奶粉,自称事未办完离开。

两天后,月嫂试图联系女子,电话关机遂报警。

●地点:大兴医院

住院两天检查

确定身体健康

●地点: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

民政部门办理了寄养手续

被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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